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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3 12:41:00
向吕梁市委书记王清宪实名举报:离石区刘家湾村支书村长特大贪污腐败黑幕转载2016-09-12 14:48:31标签:时评吕梁市委书记王清宪离石区刘家湾村书记村长腐败黑幕
在国内,村官大贪特贪超亿元案件屡见不鲜,但在我国特别贫困连片地区的吕梁市,在离石区刘家湾村,有两个迄今已经累计疑似贪污约有亿元左右村民血汗钱的特大贪污腐败村支书和村长,在过去的14年里,他们利用手中承包土地、土地出租等权利,大肆贪污大土河焦化集团公司本来是给农民的出让土地补偿款,大肆贪污其它企业在这个村里经营房地产、承包等各种费用,由于所有财务收入不公开疑似全部据为己有,但这种特大贪污腐败人物,在离石区纪检委查办过去举报案件中,结果却离奇地把腐败大案化小,让故意化小的小案化了,两位贪污犯罪嫌疑人迄今逍遥法外。不仅如此,对村里敢于对腐败抗争的农民,收买当地公安以莫须有的各种理由,将举报贪污腐败等各种严重问题的农民抓入监狱。腐败与反腐败在这个村里成为越来越尖锐的焦点,遗憾的是,离石区纪检委在过去查办举报腐败事实过程中,根本不作为甚至是起到了保护和袒护的作用,导致这件骇人听闻的贪污腐败案件迄今再无人过问,我们不得不向吕梁市委书记实名举报。请看以下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
一、刘家湾村200亩土地早在2008年,就被村支书贾志平和村长王七明偷偷出让卖给大土河焦化公司,如果以每亩50万元计算,这笔涉案腐败资金大约在一个亿左右。出让属于集体所有的200亩土地给私营企业,背后一定会有一笔巨额补偿资金,但这两位村干部就敢在过去的八年里不公开,甚至是欺骗村民是租赁。在过去的14年里,利用职权贪污大土河焦化集团公司建焦化厂和煤矿给村民的各种费用,由于绝大多数不公开,所以疑似全部贪污。这个村早在2002年开始在刘家湾村建焦化厂,在2013年开始建煤矿,共占村里土地400多亩,村委会背后与大土河焦化签订的占地协议,规定给村民的回报,每年协议给村里84万元,但在过去的14年里,仅仅是每人每年发3袋白面和20斤大米。余款疑似全部贪污。尤其是2008年,村里的200亩土地早已经由村委会卖给大土河焦化企业,出让所得迄今8年仍然蒙蔽村民说是租赁。大家知道,黄金地段的土地出让200亩地价,那将会是一笔巨款收入,这些钱究竟飞到那里去了?其中,2006年,有3.8亩土地,迄今早已经不翼而飞,这笔钱,究竟到那里去了?
二、村支书和村长对村里的所有收入,疑似几乎全部进入他们个人的腰包:早在2004年和2005年,村里建的聚福焦化厂给村里每年承包费62万元,二年124万元。其中,每年有五万元公益事业费、铸造厂承包费5万元、崔吉祥承包费5万元、外村的李新民承包37亩地,每亩2300元、公益事业赞助费1万3千元,由于不公开,疑似全部被贪污。但离石区纪检委调查后却仅仅有60.5万元违法收入,相差有100多万元。
三、利用村里土地,勾结开发商在村里盖商品房,不择手段坑害农民利益并涉嫌贪污犯罪主要事实:早在2005年4月16日,村支书与村长,私自与吕梁亨昌建筑安装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刘家湾三新苑住宅协议书。按照常规,村里出让的10亩土地,受益的自然是村民。但在4栋高楼交付使用时,村支书和村长,却让吕梁亨昌建筑安装公司出具收据,将原来原定7套每套仅仅收取5万元,73套每套仅收取6万元的计划收费标准,改为37套每套收取增长到8万元,43套每套也已经收取多达10万元,用这种瞒天过海把房款交给地产开发商的贪污洗钱手段,累计又让村民出资254万元。可以有理由地说,仅仅是收取(因为土地是村里的,所以这笔钱是绝不该收取的)农民的254万元以及背后与开发商达成的贪污腐败交易,急需要彻底查处才会水落石出。之后,这位村支书又与亨昌公司勾结,以村里建筑护城河堤为名,(实际上是变相给开发商为在村里盖楼房打地基。)一方面,非法霸占土地,另一方面,在村里修建门面房、库房共计70余间并且是二层楼的建筑,迄今,没有看到因此给村里的任何收入,疑似全部贪污。
村务公开,是党中央三令五申必须公开的,但刘家湾村在当地腐败人物袒护保护下,14年来,利用山西省首富企业即大土河焦化集团公司建厂建煤矿机会,大肆贪污,数额之高,手段之卑鄙,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了。就是这样的特大贪污犯罪分子,据说还全部当了吕梁市人大代表和区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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